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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磐安禁用硫磺熏蒸浙贝母
发布时间:2024-10-15  浏览次数:1461

中药材是浙江省磐安县传统特色产业,而浙贝母是该县主打中药材品种之一。为了全力打造中药材“道地、绿色、放心”品牌,促进浙贝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磐安县日前禁止在生产、加工、储运等各环节使用硫磺熏蒸浙贝母。

磐安县要求各中药材生产、经营户及企业切实认清形势,坚决杜绝在生产、加工、储运等各环节使用硫磺熏蒸浙贝母。县内有资质的硫磺经营者采用实名登记等措施,防止工业硫磺流入浙贝母等农产品领域;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硫磺业务。同时,支持浙贝母无硫加工新技术、新工艺的科研、推广、应用,鼓励各中药材生产、经营者采用鲜切片干燥法等无硫加工技术加工浙贝母,科研机构、中药材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则应加强无硫加工技术培训和指导。

磐安县还要求全面加大监管力度,各乡镇应按照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,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硫磺熏蒸浙贝母的排查和监管工作;中药材产业协会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要加强企业、行业自律,各生产、经营户要加强道德诚信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,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
此外,该县将组织农业、药监、安监、质监、工商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,对不按规定加工生产、经营使用硫磺熏蒸浙贝母等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理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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